国家发改委约谈17家煤企 从严治理违法违规煤矿

发布时间:2015/3/22 9:00:45
 

 3月13-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产煤省份有关部门和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参加约谈会议的包括:山西、内蒙古、陕西等14个省区人民政府及项目核准、行业管理、安全监察部门(机构),神华、中煤、同煤、冀中能源、陕西煤化、伊泰等17家煤炭生产企业。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表示,遏制行业下行态势,必须加大力度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重点落实“四个严格”—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严格治理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治理劣质煤生产使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产能、超核定产能和不安全产能。

    违法违规煤企一律停产

    自2012年以来,煤炭行业开始走下坡路。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需求乏力和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煤炭供大于求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春节后,煤炭市场价格再现下跌趋势,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3月18日,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动力煤均价报收于482元/吨,比前一报告期下降了6元/吨。与今年年初相比,累计下降近40元/吨。来自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比下降44.4%,亏损面在70%以上。

    基于煤炭行业供大于求、亏损面加大的困境,2014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先后对煤炭脱困作出批示。调控煤炭生产总量,严格控制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是煤炭脱困的重要举措。

    3月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煤炭行业脱困工作第二十五次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对违法违规建设煤矿和超能力生产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

    在约谈会上,能源局煤炭司、煤矿安监局监察司、煤炭工业协会负责人分别就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履行安全核准与安全专篇设计审查程序、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煤矿建设行为等提出要求。

    被约谈地区和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代表表态称,坚决落实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做到违规建设煤矿停工停产,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煤矿手续合规化。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将启动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在完善常态化煤矿产能登记、核定、公告和问责制度的基础上,抓紧落实煤矿建设生产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国家发改委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按照接下来的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将部署全国范围内检查,手续不全、违规违规、超产煤炭企业,一律停产停工。”

    煤炭产能过剩与违法违规并存

    煤炭产能过剩、违法违规生产是煤炭行业的特点,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加剧煤炭市场供大于求。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宏介绍,目前我国现有煤矿产能在40亿吨左右,在建产能10亿吨以上,煤炭产能过剩十分突出。在煤炭的黄金时代,除煤炭、电力行业外,包括烟草、房地产、装备制造等十几个行业投资煤矿,分享煤炭行业高额利润。

    同时,高额的利润驱动大规模违法违规生产。国家煤监局在2014年9月的调查显示,全国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煤矿192处,产能7亿多吨,其中新疆、山西、陕西、宁夏、内蒙古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煤矿情况严重。

    对于违法违规煤矿项目,国家发改委曾要求所有违法违规煤矿建设项目先停产;各省区限时如实上报辖区内违法违规煤矿企业名单,对未报的决不给其补办手续的机会,坚决进行永久关停或无条件指定兼并;对如实上报的,下一步研究补办手续的办法。

    2014年底,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已经投入生产的违规项目一律停产,履行项目核准等相关法定手续。

    能源局计划建立在建违规项目名单,对列入名单的项目开展跟踪督查,严防私自复工复产。企业集团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的,在违规项目未核准前,暂缓办理该企业集团的其它新建项目核准申请。